北京响水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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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9-01-24 09:28:23   浏览量 :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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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联合会管理工作程序,确保联合会健康稳步发展,经响水县在京企业家联合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会员管理制度

 

       为保证联合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商会会员入会管理制度

1、商会,拥护本商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4、积极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二、商会会员退会管理制度

(一)会员主动申请退会

1、根据商会章程关于会员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因个人单位等其它原因主动提出退会的,应当向商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商会秘书处办理好各项有关事项的交接后退出商会。

2、会员因企业和个人等其原因不适应继续在商会任职的,经申请批准退出商会的,再次申请入会时,须经秘书处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报理事会讨论,由会长决定是否同意入会。

 

三、联合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联合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联合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改的:

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联合会声誉的:

4、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联合会声誉的:

5、侵占、挪用联合会财产资金的:

6、其它对联合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7、拒不执行联合会各级组织决定的:
8、不接受联合会工作任务的:
9、 在联合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精神相对立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联合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
10、 其它对联合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四、联合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联合会,严格遵守联合会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联合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给予解聘:

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

2、因失职给联合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

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联合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贪污、挪用联合会资金或侵占联合会财务的:

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7、泄漏联合会机密的;

8、对联合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

9.其它对联合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五、联合会实行会长值班制度,每月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轮流值班。其职责是,检查督促联合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有关活动参加有关会议。每月  日交班会长和接班会长到联合会办公室进行交接班。

六、会员因下列行为退会

1、会员未提出申请自动退会的;

2、不按规定缴纳会费被劝退商会的;

3、因严重违反商会规章制度,给商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被劝退商会;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劝退商会;

5、其它不良行为已不适应继续在商会任职退会的;

6、会员有以上1、2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商会的,再次申请入会的,须经秘书处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并报理事会讨论,由会长决定是否同意入会;会员有以上3、4、5项行为导致被劝退商会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商会组织。

七、商会会员的奖励处罚

(一)会员的奖励

1、优秀会员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商会年会时表彰。评选对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会长单位,年度表现特别优异的普通会员单位等

2、优秀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适时表彰。评选对象:商会其他会员,商会工作人员,为商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它单位等。

以上评选方法和条件,依据商会章程和商会工作的实际由秘书处制定评选办法,组织初评后报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二)商会会员的处罚细则

1、通报批评

会员有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不经商会批准,以商会的名义实施宣传传播、洽谈商务项目合作、举办活动等各种行为的,给商会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给予商会通报批评。以书面文件通知到每一个会员,并在商会网站上发布通告。

2、记过

会员有严重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商会批准,以商会的名义开展商务活动、项目合作、商务洽谈、文化交流、信息传播等开展各类商务活动的行为,给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并造成损失的。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会员资格降级处理。

3、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有严重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商会批准,以商会名义开展各类有损商会形象,给商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不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经商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务制度

一,北京响水在京企业联合会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的简要说明

1,会长是联合会法人代表,有权利和责任根据联合会的财务制度“一支笔”

批示请款单和报销单。如会长违反财务制度,理事会可要求会长做出检查并酌情在经济上予以赔偿。

2.在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秘书处财务室制定预算、决算报告和联合会会财务状况报告,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挪用联合会资金和侵占联合会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工作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财务室领导要负相应责任,理事会可要求秘书长做出检查并酌情在经济上予以赔偿。

一、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申请使用制度

1、上述费用在发生前一律报到商会秘书长处,由秘书长统一提出申请。

上述费用使用额度体系每月累计5千以下(含5千元)由当值副会长决定,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当值常务副会长决定,2万以下(含2万元)由会长决定,2万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2、联合会宴请各级领导有如下原则

 1.不得用联合会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宴请客人;
 2.不得用联合会的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
 3.宴请标准: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均500元,市级委办局领导人均300元,其他客人人均200元;
 4.宴请客人最少有两位副会长以上负责人作陪,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客人数;

3、商会内部活动聚餐每桌限定红酒2瓶、白酒2瓶。(指定用酒)

二、联合会会务活动费申请使用制度

    联合会专项活动费每月累计在5千以下(含5千元)由当值副会长决定,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当值常务副会长决定,2万以下(含2万元)由会长决定,2万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活动预算经费经相关会议批准后,由秘书处负责管理使用,并于活动结束后按规定提供费用发票,发票经审核人签字后上交出纳做账。

三、差旅费申请使用制度

1、下列情况下,差旅费的使用由会长决定:按上级要求或根据联合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相关会议;根据联合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处理相关事宜;邀请外地人员来帮助联合会工作等。出差如果超过3人需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2、下列情况下,差旅费的使用由会长决定;到外地参加商贸洽谈、庆典、联谊、探访等非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

3、出差过程中如需宴请他人或向他人赠送礼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不经会长批准不得报销交通、住宿以外的费用。

五、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申请使用制度

1、 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由秘书长提出申请,其中房租给付每年人民币十万元,办公室人员工作餐(外出)50元每人每顿;(申请流程按照相关制度制行)

2、购买礼品、酒水及办公设备、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年终奖金费等需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六、财务支取、报销工作程序

联合会经费报销程序

1.联合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会长最后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子原则上不入账(在下列情况下白条子可入账,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提出申请,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注明物品明细及照片,且每月不超过三笔),所有支出为公对公账户(除人个工资及差旅费报销外),如需对私账户请在申请时提前说明由相关审核人核准后方可执行。

2.联合会活动经费的报销程序:秘书长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并要求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交轮值副会长审核并签字,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交给出纳报销。

3.招待费、捐资和礼品费、差旅费报销程序:比照活动经费方法执行。

4.外出工作餐经费使用程序: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和就餐人数,经办人(2人以上)签字后,由秘书长交轮值副会长签字后由会长签字方可报销。

5.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使用程序:办公室房租费、物业费,专职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市内办公交通费、日常办公消耗品费及办公室设备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在经办人签字后,由秘书长交轮值副会长审核并签字,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或支付。

四、联合会费用公示

   每月由出纳人员将当月产生的费用明细列表由轮值副会长及会长签字后公示。

五、财务工作程序(钉钉版)

联合会经费实用程序

  1. 联合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一律报到秘书长处由秘书长通过钉钉软件提出申请,金额每月累计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在软件内添加审批人:轮值副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会长,并抄送出纳。金额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在软件内添加审批人:轮值常务副会长、会长并抄送出纳(如当月为副会长轮值则抄送轮值副会长)。金额在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在软件内添加审批人:会长并抄送出纳及当月轮值会长。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可以在钉钉上直接开会讨论达成一致后由秘书长提出申请,添加审核人:会长并抄送所有参会人员及出纳。
  2. 联合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线下签字:线上通过审批的款项单据由秘书长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审核好报销的单据后找相关审批人签字后交由出纳人员。
  3. 每月费用汇总表以公告行形式在线上公布。

六、财务人员工作制度

1、财务基本制度

  1. 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和财经制度;
  2. 认真执行严守联合会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财务情况;
  3. 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 维护联合会信誉,确保资金安全,保证联合会工作顺利开展;
  5. 保管好财务方面的一切有关档案资料;
  6. 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7.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
  1. 收款业务制度
  1. 审查支票、现金有无疑问,开户名称、日期、单位名称及印鉴是否清楚,大小金额是否相符,字迹是否清楚有无涂改;
  2. 所收账款金额应与开具收据相符,并按顺序填写凭证、编号、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
  3. 收到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半途用于购物支出或调换掺混;
  4. 收到款项清点审核无误,应当及时开具收款收据。

3、付款业务制度

  1. 付款前首先复核原始凭证;
  • 是否有正规发票
  • 票据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清楚
  • 有无领导人及经办人签字        
  1. 付款报销后,经办人需在凭证上签字;
  2. 收入款项不存入银行,不得对外支出;支付时,需要到银行取款再行支付;
  3. 对外开具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4. 收取的会费任何人任何原因不得支出退还。
  1. 复核对账制度
  1. 核对账款,只准钱碰帐,不准帐碰钱;
  2. 加强与银行核对业务,发生未达账项应立即与银行调账,保证银行与联合会往来账款相符帐帐相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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